原標題:消費者網2016年電商投訴存在9大問題
近半電商投訴為合同糾紛
本報訊(記者楊濱)消費者網在線投訴平臺昨天發布2016年電商投訴情況分析,在投訴集中的9大問題中,合同糾紛是消費者投訴最多的電商問題,占電商投訴總數的近一半。
據統計,2016年,消費者網在線投訴平臺共接到消費者投訴3817件,其中有關電商投訴2184件,占到投訴總量的57.22%,投訴對象除部分大型電商平臺,還有在線旅游、網上培訓、網約車、網上訂餐及微商等電商企業或經營者。投訴內容主要集中在合同陷阱、虛假宣傳、假促銷、送貨遲緩等9個方面。
合同糾紛是2016年消費者投訴最多的電商問題,占電商投訴總數的近一半。不少消費者反映,電商網站主要通過“售后條款”設置格式合同內容,少數網站會彈出格式合同條款頁面,消費者一般只能選擇拒絕或者同意,很難就格式合同內容與商家協商,而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通常條款冗長、字號較小,很少有人仔細閱讀,加上普通消費者缺乏專業知識,經常在網購之后,才發現一些格式條款明顯減輕或免除了商家責任,極易掉進商家的合同陷阱。
虛假宣傳、假促銷、送貨遲緩、刷單、銷售假貨、退換貨難、平臺責任、信息泄露等問題也是2016年電商被投訴的集中問題。許多消費者反映,剛買完網上那些誘人的“限時促銷”或“秒殺活動”的商品后沒幾天商家就會以更低的價格銷售。
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,目前電商消費者投訴較多的原因,主要有四個方面:
有關電商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,部分電商經營者故意借機渾水摸魚,謀取不當利益;有關部門的監管沒有跟上電商發展,尤其是對分享經濟、互聯網金融、微商等新興領域的監管明顯力不從心;部分電商企業過于追求快速發展和獲取利益,忽略了守法、誠信經營的底線;部分消費者維權意識較弱,助長了部分電商經營者的僥幸心態。
陳音江指出,電商平臺不能只享受權利和利益,而不承擔責任和義務。電商平臺須對入駐商家資質嚴格審查,通過技術、設備等有效措施,對入駐商家加強管理,如未盡到審查和管理義務,一旦消費者在平臺權益受到侵害,平臺應承擔相應責任。D044